
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河北省的蔓延,为遏制病毒传播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河北省政府采取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,其中包括要求部分企业停产。将详细介绍河北企业停产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规定。
停产时间
根据河北省政府发布的《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河北省自2022年1月8日起,对全省11个设区市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,其中包括要求部分企业停产。具体停产时间如下:
- 2022年1月8日0时起,石家庄市、邢台市、邯郸市、沧州市、衡水市、保定市、廊坊市、张家口市、承德市、唐山市、秦皇岛市实施全域严格管控措施,所有企业一律停产。
- 2022年1月10日0时起,石家庄市、邢台市、邯郸市、沧州市、衡水市、保定市、廊坊市、张家口市、承德市、唐山市、秦皇岛市继续实施全域严格管控措施,所有企业继续停产。
- 2022年1月12日0时起,石家庄市、邢台市、邯郸市、沧州市、衡水市、保定市、廊坊市、张家口市、承德市、唐山市、秦皇岛市解除全域严格管控措施,但部分企业仍需继续停产。
停产范围
根据河北省政府的规定,以下类型的企业需要停产:
- 非必要生产生活保障企业,如娱乐场所、餐饮场所(仅保留外卖服务)、商场、超市(仅保留生活必需品销售)、健身房、美容院等。
-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,如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、未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、未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、未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培训等。
复工条件
停产企业在符合以下条件后,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复工:
- 疫情风险等级下降,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。
- 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,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,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培训。
- 员工健康状况良好,无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。
- 生产环境安全,经过全面消毒和清洁。
复工流程
停产企业复工前,需要向所在街道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
- 复工申请书
-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
- 员工健康状况证明
- 生产环境安全证明
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,将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,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将获得复工许可证。
注意事项
- 停产期间,企业应做好员工的工资保障和生活保障工作。
- 疫情防控期间,企业应严格遵守政府的疫情防控规定,不得擅自复工。
- 复工后,企业应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加强员工健康监测,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